【广东省】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十七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 广东省专项赛(中职学生组)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7 14:09:13   浏览量 :1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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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十七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

广东省专项赛(中职学生组)推荐工作的通知

相关地级以上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

团中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于今年下半年联合举办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十七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现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将我省专项赛(中职学生组)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跟党走实学实干 练技能成才报国

二、专项赛(创新创效竞赛)

(一)参赛对象

年龄在16至18周岁(含)之间(2003年7月1日后至2005年6月30日前出生),2021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各类中职学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在校学生。

(二)竞赛方向

创新创效竞赛共设置技术革新类、创意设计类、管理创新类等3个竞赛方向。

1.技术革新类作品主要展示生产过程中的工艺革新、质量效率提升、技术提档升级等,重点考察参赛选手的创新意识、创效能力。

作品包括机械与控制类、信息技术类、生命科学类、能源化工类等4大类。机械与控制类包括机械、仪器仪表、交通、建筑等领域;信息技术类包括计算机、通讯、电子等领域;生命科学类包括生物、药学、医学、食品等领域;能源化工类包括能源、化工、生态、环保等领域。

参赛作品应包含革新优化方案的设计思路、理论依据、实验数据、效果验证报告、操作流程、注意事项、潜在问题分析、效益分析及其他内容。

2.创意设计类作品主要展示小发明、小制作和创意设计金点子等,重点考察参赛选手的创意思维、动手能力。

作品包括科技发明制作类和工业设计类等2类。科技发明制作类按作品主要创新点所在学科领域,分为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生命科学、能源化工等。工业设计类按所属学科领域,分为建筑规划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园艺设计、产品造型设计和工艺产品设计等。

参赛作品应包含设计思路、理论依据、关键技术及创意创新点、主要技术指标、测试数据、效果验证及其他内容。

参赛选手应根据作品主要创新点确定所属学科专业,以接受相关专业领域专家评审。超过上述学科专业领域的作品暂不接受申报。

3.管理创新类作品主要展示管理过程中的过程控制、制度完善、流程优化、项目管理,重点考察参赛选手的系统思维、工程思维、管理水平。

参赛作品包括财经商贸类、交通运输类、邮电通信类、制造类、餐饮类、社会服务类、金融保险类等领域。作品及其展示可采用文本、图表、图片、视频等形式。

参赛作品包含设计思路、过程优化、操作流程监视与测量、检验记录、效果验证报告、经济效益和职业素养提升评价分析报告、运行环境因素与风险管理方法、改进与完善机制及其他内容。

(三)赛事安排

竞赛分省级推荐、全国复赛、全国决赛三个阶段,其中6月至7月为省级推荐阶段,8月为全国复赛阶段,11月为全国决赛阶段。复赛、决赛阶段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1. 省级推荐。

621日—71日:组织动员、准备参赛作品

72日—74日:根据名额分配各地上报作品

75日—716日:各地上报作品,团省委审核参赛作品

2.全国复赛。根据团中央的通知,进入复赛的作品在大赛网站进行申报,并寄送纸质材料。全国组委会组织评审,选出进入全国决赛的参赛作品。全国复赛作品主要以文本方式进行评审,图纸、技术参数说明等为辅。

3.全国决赛。全国决赛采用现场展示、问辩方式进行。

(四) 作品申报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2021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创新创效成果,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各地申报具体数量见附件。

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其作品的合作者不得超过2人,且均需符合参赛对象要求。

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需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均需符合参赛对象要求。申报集体作品的,以学科优势互补、专业结构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团队形式参赛,团队一般由3至6人组成,在申报时需对成员进行排序。

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作品。每个参赛作品只可选择一个竞赛方向参赛,不得兼报。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组别。每个参赛作品可配备1至2名指导教师。对于跨学校联合组队参赛的项目,需明确申报的主体学校。

2.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他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如作品是在其他已有作品基础上的进一步完善改进,须在作品中加以说明。一旦发现且经核实确系舞弊、抄袭、作假等的作品,组委会将取消选手的参赛资格和申报单位的评奖资格。

3.凡涉及参赛作品的相关资料,参赛选手须自行把握技术和商业内容的公开程度,如发生参赛者与其作品中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之间的纠纷,由双方按法律程序解决。

4.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凡涉及参赛作品的相关资料,请参赛选手自行把握技术和商业内容的公开程度,参赛者与其作品中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之间的纠纷与组织委员会无关。

5.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可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五)奖励办法

1.全国复赛参赛作品,按照10%的比例淘汰,其余90%为获奖作品。技术革新类、创意设计类、管理创新类等3个竞赛方向的获奖作品在中职组中设金奖、银奖、铜奖和优胜奖,按照5%、10%、15%、70%的比例分别评出。

2.全国决赛3个竞赛方向获奖作品前2名的参赛选手,符合条件的,授予“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按照大赛相关要求,做好初赛组织推荐等工作。

(二)提升竞赛质量。切实履行竞赛管理主体责任,将公平公正作为办赛的“生命线”,建立健全竞赛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加强竞赛各环节的规范管理。

(三)提高服务水平。注重“办赛”向“服务”的理念转变。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全面提高青年技能人才的技能水平和专业素养。

(四)做好宣传推广。各地、各行业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做好大赛宣传工作,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地宣传技能竞赛在促进青年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大赛营造良好氛围。广泛选树青年技能人才典型。

附件:第十七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

专项赛(中职学生组)复赛推荐名额分配表

联 系 人:张霭之、欧阳丹平

联系方式:020-87195618

大赛网站:www.zxbds.cn

邮箱:tsw_snb@gd.gov.cn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21年6月日


 

附件

第十七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

创新创效竞赛广东省专项赛(中职学生组)

复赛推荐名额分配表

地市

类别

技术革新类

创意设计类

管理创新类

广州

1

深圳

1

珠海

1

汕头

1

佛山

1

韶关

1

河源

1

惠州

1

东莞

1

中山

1

江门

1

湛江

1

茂名

1

肇庆

1

省直机关团工委

1

合计

15

附件下载:

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十七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专项赛(中职学生组)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举办城市:沈阳 杭州 南京 重庆 郑州
版权所有:“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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